夕阳如血。
整座城市陷进一片混乱之中,到处是哀嚎声。
新历475年。
不可一世的龙人帝国被人族攻破了帝都,龙人王族大难临头,各奔东西。
留下来的民众难逃一死。
龙人和人族,积怨已久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。
战败的一方必然付出惨痛的代价。
作为获胜方,人族的领导集体很快统合了意见,迅速给部队下达通知。
“总统有令,屠光龙人。”
……
七天后。
一队新兵初次进入龙人帝都,走在浴血的街道上,一个个都紧张又兴奋。
但他们要做的事并不值得兴奋。
他们的任务是收敛同伴的尸体,顺便对付漏网之鱼。
这种任务沉重又烦闷,完全没有令人兴奋的点。
他们之所以兴奋,是因为这场胜利来得极不容易。
新人类联合王国成立了475年,才得以解决龙人帝国这个宿敌。
在读书的时候,每一个人都一遍又一遍地学习旧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。
作为一直被压着打的联合王国,如今能够扬眉吐气,占领龙人帝国的帝都,身为联合王国的子民,自然与有荣焉。
“队长,水晶球有反应,附近有一名王国骑士。”
在路过街道的转角处时,士兵中一个满脸麻子的硬汉手捧着一方木盒说道。
这个木盒没有盖子,丝绸布帛的里衬之上,放着一颗纯蓝的水晶球。
水晶球的大小如一颗适合一手握住的苹果,正散发着强烈的蓝色光芒。
这个光芒出现,表示附近有王国分发的身份令牌。
光芒越强,表示身份越高。
每一名士兵都会随身携带令牌。
现在的战争,大都是单兵作战,万一战死,没有人会为他及时收尸。
如果不携带令牌,甚至连死在哪里都找不到。
这一队新兵自然也有令牌,因为他们一直待在水晶球附近,导致水晶球一直微微发亮。
然而,如今一对比,这种光芒就不值一提了。
骑士的光芒好比电灯泡,他们的光芒就是香烟头。
“打起精神!连骑士大人都死了!你们要是不小心,随时都可能掉脑袋!”
队长是一名络腮胡男子,他神情威严,眼眸里闪过一丝紧张。
他心底怕有敌方大佬隐藏在附近。说真的,要不是这里人多,他管个屁的骑士大人的尸体。
死了就死了呗,为什么还要收尸?
他比底下的士兵知道更多,已经有不少新兵队伍在收尸的过程中送了人头。
龙人的手段远多于人族。
即使人族大能杀光了敌方高手,普通人也对付不了龙人菜鸡。
更何况,只是明面上杀光了敌方高手,龙人王族早就溜走一大片。
没准这里也有一只敌方的高手。
络腮胡男子不是一位光荣的王国士兵,却是一个好队长。
比起骑士的尸体,他更在乎底下士兵的安危。
然而,这群新兵蛋子狂热,体谅不了队长的心情,为了王国的荣耀,他们根本不怕死。
“队长!快看!骑士大人在那里!”
有序散开的士兵很快发现了王国骑士的盔甲。盔甲之内的存在不知道能不能称作人。对方半坐在地上,背靠墙壁。
身前身后,都是鲜血。
“骑士大人!”
“可恶啊!”
“这些龙人该死!”
新兵们愤慨又悲伤,语气里蕴含着数不尽的恨意。
在他们的眼里,骑士已经没有头颅,双手握剑,插在身前,悲壮又豪迈。
这些新兵是可能掉脑袋,然而很多人早已经掉了脑袋。
见氛围哀伤又低沉,队长不禁握拳举起来,全身散发着瓷白色的光芒,他飞到大楼的楼角,撕心裂肺地吼道:“为了兰花王!”
士兵们全部愣住,下一刻,他们狂热地响应:
“为了芙蓉王!”
“为了银杏王!”
“为了桂树王!”
……
橘树王领地。
广场上正摆着一桌桌流水席,乡民们聚在一起,似人山人海。
大家兴高采烈,因为王国赢得了战争。
领地里最出色的大佬参加了这一次的攻城战,想来回归以后,将为领地带来巨大的收益。
大佬的女儿,刚满十二岁。由于条件不错,出落得亭亭玉立。
美眸顾盼生辉,酒窝可爱灵动。
一身狐狸皮长裙,更平添了几分妩媚多姿。
“芊芊,你长大了啊,有没有喜欢的人?我家那个傻小子一直说非你不娶!”
同桌的大婶十分富态,笑容可掬。
“你儿子都快二十岁了!就别惦记着芊芊,叫他早点找个人凑合着过吧!”
另一位大妈白了大婶一眼后,拉着芊芊的小手说道:“我儿子才十三,他在王都学习,过几天就回来,你们是同龄人,应该好好交流,我想你之后大概率也会去王都学习,刚好结伴。”
芊芊娇羞地低头道:“我还不知道爸爸是什么安排……”
对于少女来说,唯一的王都自然很有吸引力。
但她并不想和父亲分开,如果父亲不去王都,她也不想去。
曾经有一次去王都的机会,因为这种理由被她拒绝了。
“你父亲这一次肯定升职!”大妈高兴地说道,仿佛两家已经是亲家一样。
芊芊抬头看向远处,那里有一座绿色的大山……
说是大山,其实是一棵巨大的橘树。
高耸云霄,纵横八方。
每一片叶子都绿意盎然、生机勃勃,浑身上下,仿佛吞吐着灵气云雾。
橘树王领地因此得名。
芊芊看得眼神恍惚道:“妈妈葬在那里,爸爸真的会离开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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